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主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国教育系统不断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研究制订《2008-2012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抓好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3.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配合做好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和《考试法》工作,加快起草、修订《学校法》、《终身学习法》、《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和《学位法》工作进程。切实加强对研究制订教育规章的统筹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4.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研究制定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公共教育资源要更多地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学,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